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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陈佳娜律师接受佛山电视台关于3.15系列报道之购房纠纷问题的采访
文章作者: 陈佳娜    更新时间: 2013/3/14
  2013年3月14日,我所陈佳娜律师就3.15系列报道之购房纠纷现象接受佛山电视台《630新闻》栏目组记者的采访。
  据反映,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,由于对长达几十页的合同内容不了解或对现行的国家政策不了解,导致在购房过程中产生纠纷。在收房时又经常遇到货不对板的情况,维权困难。
  对于上述问题,陈佳娜律师认为:在购房纠纷层出不穷的今天,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,应当从几方面予以加强:1、加强消费者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。首先,消费者购房时应注意对重点条款进行审查,必要时要求销售方进行书面或出具书面说明。有条件的情况下,邀请有购房经验的朋友或律师陪同签订购房合同。其次,消费者应对关于房屋面积、小区规划等等作出特别约定的补充协议进行认真的审核,在某些承诺装修的楼房销售合同中,重点查看是否明确约定装修的标准等内容。另外,在购房过程中,消费者应注意保留书面的文件、开发商提供的模型、宣传材料等等证据材料,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作为有利的证据。最后,消费者在收房时发现货不对板时,应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,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。2、加强房地产的行业自律。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如实告知重点条款的相关内容,所提供的房屋条件应与合同约定相一致,不应通过虚假或夸大的宣传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。3、必要时,建议相关部门对现行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进行适当调整,使一般购房者能够全面了解合同约定的内容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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